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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方案录入最后期限(非常重要)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08日 点击数:

接校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通知,我院毕业生就业方案录入结束时间为我校为2008届毕业生统一开具就业报到证的时间为至19日,请各位毕业生抓紧时间与用人单位办理签约等相关手续。在12号以后,毕业生如有异动情况则请将相关材料送学生处就业指导科,由学生处就业指导科对就业方案进行更改。

1、 已签协议书,且签往北京、深圳、上海、广州、厦门等市就业的同学,除提供就业协议书以外,还需提供该市人事部门开具的接收函,并于交到老师办,否则报到证将开回原籍(可催单位尽快办理);往其它省市工作的同学只需提供就业协议书即可;

2、 已有就业意向且可签协议书的同学请尽快与单位签好,并于将协议书盖好章交到我办;

3、 倘未签协议的同学请于以前到我办来填写各种表格(必须填写),种类按以下四种情况来处理(具体说明见):

(1)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填写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

(2)有意向单位(无意向函)且尚未签协议的毕业生按毕业生填写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意向就业登记表》;

(3)待就业毕业生填写《普通高校毕业生待就业登记表》;

(4)无任何接收函件且又不填写《灵活就业登记表》或《待就业登记表》、《意向就业登记表》的毕业生视为暂时不就业;

4、 福建省外生源待就业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将档案和户口寄存在学校两年(定向生、委培生及拟考研、出国等暂时不就业毕业生不得申请)具体要求见附件2;

5、 待就业的毕业生(含省内外生源),若计划在厦门或福州就业的,亦可办理人才储备,相关手办理的说明详见附件3。

望同学们相互转告,如有疑问请及老师联系。

附件1:表格下载 附件2: 档案寄放学校说明

附件3:人才储备说明